您好,感谢关注书记信箱!您转来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信件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社区对接,找到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当事人三日之内将狗另放他处,此时已处理完毕,电话已与你沟通,你表示满意。
沙湾市三道河子镇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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