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关注书记信箱!您转来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申请条件 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以灵活就业方式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人员; (二)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 (三)从事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 二、补贴程序 (一)社区(村)受理 1、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需准备:今年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市社保中心打印),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的复印件(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自主创业人员需准备:今年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市社保中心打印),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注册一年以上)复印件(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在灵活就业之前办理的就业困难认定材料或高校毕业证及相关社保缴费明细。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所在社区(村)办理,社区(村)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出具《灵活就业认定证明》,对自主创业人员工商营业执照进行核实,指导申请人填写《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申请人将上述材料交由社区(村)收集整理后,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 (二)乡(镇)复核 乡(镇)复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人社局、财政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进行公示,市财政局复核后,将社保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 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 具体事宜,可到所在的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咨询、办理。 沙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