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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91111001
标    题 居民停止用暖了为什么还要收费
写信时间 2019年11月07日
信件内容 本人今年搬迁了新家,原来的楼房已经不住了,从9月就向热力公司收费员咨询申请停暖的事情,热力公司说沙湾县政府发了文件,需要个人提出申请就可以办理停暖手续,在此想咨询下热力公司的要求合理吗?作为为民服务的企业,是否按照政府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根据沙政发【2013】81号关于印发《沙湾县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在本采暖期开始供热前(10月15日),因特殊原因申请停止用暖的用热户,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的前提下,必须向供热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供热企业核实、批准后方可停暖,停暖申请人需按全额采暖费的30%缴纳供热管网损耗费。根据文件规定,热力公司收取此项费用合理。(沙湾县住建局)
处理时间 2019年11月11日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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