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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0924001
标    题 医疗报销
姓    名 李*
发件IP 117.136.26.*
写信时间 2021年09月24日
信件内容 咨询一下,我是一个普通居民,居民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关注书记信箱! 您转来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居民医疗报销: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城乡居民在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比例支付:一级或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0%;三级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地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

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

处理时间 2021年09月27日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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