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告及沙政办(2019)55号文件精神,经沙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2月26日0时解除本次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沙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代章)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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