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旅游休闲沙湾网
 首页  走进沙湾  政务动态  市域发展  政务服务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乡镇街道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公安局>>正文
户口迁移审批(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迁入)
发布时间: 2022-08-16 18:50:33 来源:公安局

一、事项名称

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迁入。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新公通﹝2013﹞75号)。

三、办事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不予办理的理由及权利。受理审查资料(1天);

2.派出所及乡镇场审核(4天);

3.市局审批(1天);

4.办结(1天)。

、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

1、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

2、毕业证;

3、身份证。

4、居住地证明材料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7个工作日。

六、办事地点

三道河子镇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户政窗口办理,其他各乡(镇)场在户籍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八、年审或年检:

不年检。

九、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类。

十、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一、是否经过特别程序;

否。

十二、是否可以网上办理;

是。

十三、表格下载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申请落户审批表(六)》。

十四、责任部门:

沙湾市公安局

十五、公安局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993-6028535 0993--6028534

监督电话:0993-6018810 0993-6021765

关闭窗口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技术支持:0993-6059555  涉未成年人举报热线:0993-6059555 
[新ICP备10000792 ]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6542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422302000002号

您是第 访问本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