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车主及机动车驾驶人:
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通告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的对象为:没有营运手续从事客运的车辆;属私家车擅自从事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以微信平台、QQ平台、网络约车等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车辆。
二、对于违法行驶或营运的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对从事非法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责令停止营运、扣押非法营运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阻碍公安、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于组织“黑车”车主非法集会、煽动非法营运车主闹事的组织者、策划者,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打击“黑车”,人人有责;珍爱生命,拒乘“黑车”。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到非法营运“黑车”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不乘坐各类非法载客的“黑车”,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积极举报“黑车”。
在此我们郑重承诺: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打击“黑车”举报电话 |
“110”报警电话 |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
0993-6023892 |
沙湾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0993-6058900 |
特此通告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沙湾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