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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职能
发布时间: 2023-03-31 18:45:51 来源:卫健委

一、沙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新疆沙湾市世纪大道56号政府联合办公楼十三楼沙湾市卫健委。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梁彩峰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993-6011448

主要职责任务: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关于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贯彻党的中医政策,积极开展中医药事业,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沙湾市计划生育协会

办公地址:新疆沙湾市世纪大道56号政府联合办公楼十三楼沙湾市计划生育协会。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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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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