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新疆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3-6011522
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
(一)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
(二)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
(三)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
(四)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
(五)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
(六)在受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二、城建监察队伍的业务范围: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二)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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