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政策
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创业实体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不得与就业援助金重复申领。
二、申请所需材料
1、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及户主页)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电子证件)
5、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及详细开户行信息
8、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9、带动就业情况(提供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一式三份。
联系科室:创业服务中心(市人社局二楼205室)
联系人:孙存颖
联系电话:0993-601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