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科学研判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沙湾市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实施方案》沙农字[2022]22号文件精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部分生产经营商户生产销售的蔬菜开展了农药残留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检测情况如下:
一、检测抽样地点
本季度例行监测主要对辖区内生产基地、储藏保鲜和市场3个环节进行抽样检测。
二、抽样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1、蔬菜样品抽样按照NY/T789-2004《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规定抽样。
2、抽检方法按照NY/T761-2008《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NY/T 1680-2009《蔬菜水果中多菌灵等4种苯并咪唑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规定,检测有机磷、有机氯等38种农药残留。
三、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第一季度抽检蔬菜和食用菌产品18批次,其中:蔬菜产品14批次,检出农药残留1批次,检出率7.1%,合格率100%;食用菌产品4批次,合格率100%。
针对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沙湾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稽查大队立案处理。
现将本季度检测结果予以公告,详细抽样、检测情况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0993-6017302
特此公告
沙湾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