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沙湾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长20日(2023年4月10日至4月30日),沙湾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执行时间为2023年5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沙湾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验收意见的通知单》(新自然评估字〔2023〕21号)
2、沙湾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验收意见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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