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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新财农﹝2021﹞78号)、沙湾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上级文件制定发布《沙湾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
取得草场承包权证、且履行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 |
水源涵养区禁牧补助每年每亩50元、一般性禁牧补助每年每亩6元、草畜平衡奖励每年每亩2.5元。 |
银行卡 |
2022年1月30日前 |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 |
0993-6017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