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出生登记。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新公通﹝2013﹞75号)。
三、办事流程:
1.对申请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受理(0.3个工作日);
2.审核通过(0.5个工作日);
3.当场办结(0.2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
1.《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服务证》;
3.结婚证;
4.血型化验单;
5.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六、办事地点:
三道河子镇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户政窗口办理,其他各乡(镇)场在户籍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八、年审或年检:
不年检。
九、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类。
十、办件类型:
即办件。
十一、是否经过特别程序;
否。
十二、是否可以网上办理;
是。
十三、表格下载
无。
十四、责任部门:沙湾市公安局
十五、公安局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993-6028535 0993--6028534
监督电话:0993-6018810 0993-602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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