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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出生登记)
发布时间: 2022-08-16 18:40:35 来源:公安局

一、事项名称

出生登记。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新公通﹝2013﹞75号)。

三、办事流程

1.对申请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受理(0.3个工作日);

2.审核通过(0.5个工作日);

3.当场办结(0.2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

1.《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服务证》;

3.结婚证;

4.血型化验单;

5.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六、办事地点

三道河子镇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户政窗口办理,其他各乡(镇)场在户籍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八、年审或年检:

不年检。

九、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类。

十、办件类型:

即办件。

十一、是否经过特别程序;

否。

十二、是否可以网上办理;

是。

十三、表格下载

无。

十四、责任部门:沙湾公安局

十五、公安局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993-6028535 0993--6028534

监督电话:0993-6018810 0993-602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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