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俄合拉斯召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超,县委常委、副县长马宁,副县长杨新立、张卫武、米磊,政府党组成员齐新英在党政办公楼三楼政府党组会议室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三道河子镇、博尔通古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委办、发改委、商工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旅局、林草局、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及政府法律顾问列席相关议题。会议研究了有关事项,现纪要如下:
会议研究确定:
一、关于研究沙湾县2021年预算安排有关事宜。原则同意财政局上报的《关于沙湾县2021年预算安排的报告》(沙财字〔2021〕18号),由财政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二、关于研究申请绩效管理工作购买第三方服务有关事宜。原则同意财政局上报的《关于申请绩效管理工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请示》,由财政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三、关于研究塔城恒基武装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办公场地有关事宜。原则同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上报的《关于塔城恒基武装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办公场地的请示》,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按程序办理。
四、关于研究申请玛纳斯河、金沟河等7条河流岸线管理范围勘界定桩费用有关事宜。原则同意沙湾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关于申请玛纳斯河、金沟河等7条河流岸线管理范围勘界定桩费用的请示》,由沙湾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程序办理。
五、关于研究保留沙湾市宝英矿业两处石灰岩采矿权有关事宜。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上报的《关于上报建议保留沙湾市宝英矿业两处石灰岩矿采矿权的请示》(沙自然资字〔2021〕27号),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六、关于研究沙湾市温泉地热矿产资源探矿权挂牌出让有关事宜。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上报的《关于申请沙湾市温泉地热矿产资源探矿权挂牌出让的请示》(沙自然资字〔2021〕30号),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七、关于研究金沟河生态绿化工程相关问题有关事宜。原则同意住建局上报的《关于金沟河生态绿化工程相关问题的请示》,由住建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八、关于研究鹿角湾景区东林别墅至雷达山庄干道大门道路有关事宜。原则同意文旅局上报的《关于鹿角湾景区东林别墅至雷达山庄干道大门道路的请示》,由文旅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列席相关议题人员:政府办袁金鹏、编委办冯斌、发改委李坚、商工局马军平、财政局王金海、人社局张新忠、自然资源局卢梦宁、住建局母祥民、交通运输局王洪斌、农业农村局唐新涛、文旅局仲会奇、林草局也尔肯、水利局李强、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分局姚韩斌、三道河子镇阿布力米提、博尔通古乡夏提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王建国、法律顾问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