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受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俄合拉斯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超主持召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题会议。副县长杨新立、张卫武、李艳、米磊参加会议,发改委、信访局、人社局、商工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教科局、民政局、水利局、林草局、扶贫办、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分局等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人社局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题汇报。就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政府执政为民、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二是要开展专项检查。人社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以住建、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领域和劳动密集型等容易引发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有关行业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排查欠薪问题和欠薪隐患,全面掌握工资支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的办法,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人管、管到位。对建筑市场不规范的问题,要认真检查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问题,对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对用工管理不规范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问题,要认真检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包工头”的用工主体资格、施工企业发放工资形式,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对停产半停产、经营困难企业欠薪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欠薪预警机制,根据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定期进行现场调研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工作。对企业欠薪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要强化违法惩戒,严格落实拖欠工资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对欠薪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重拳惩处,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违法成本。三是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需要各部门协调联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人社部门要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要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和筹措方式;财政部门要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工会组织要负责劳动法律监督,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参会人员:发改委李坚、信访局夏远冰、人社局张新忠、商工局闫海、自然资源局卢梦宁、市场监督管理局葛振龙、司法局席金军、应急管理局代洪涛、审计局朱成龙、农业农村局唐新涛、财政局王金海、住建局母祥明、交通运输局王洪斌、卫健委蒋涛、教科局赵春林、民政局高西京、水利局王道强、林草局夏提合、扶贫办马新龙,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分局姚韩斌。
沙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