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所需材料或前置条件:
1、<1>、法定代表人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4)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5)变更法人代表申请书;(6)会议纪要;(7)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2>、章程及业务范围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2)新章程草案;(3)业务范围变更的,提交登记证书正副本;(4)变更申请书;(5)会议纪要;(6)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7)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8)章程修改说明。
<3>、地址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2)住所使用证明;(3)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4)变更地址申请书;(5)会议纪要;(6)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4>、名称变更:(1)变更名称登记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变更名称的理由;(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名称的批复;(4)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5)会议纪要;(6)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7)新章程草案;(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5>、活动资金变更:(1)变更申请书;(2)会议纪要;(3)审计验资报告;(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5)变更登记表。
<6>、业务主管单位变更:(1)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文件;(2)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文件;(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办事程序:
1、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受理和初审(2个工作日);
2、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对资料进行审核(18个工作日);
3、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核准(6个工作日);
4、民政局社会事务科送达结果(4日内通知申请人)。
地址:沙湾县三道河子镇智慧大道69号(沙湾县社会福利院内社会事务办)
联系电话:0993-602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