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沙湾县盘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福州博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沙湾县盘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20吨生物质链条蒸汽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以审批,现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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