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沙湾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1-17 13:03:41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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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7日

主题词:

2022年沙湾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机构:

沙湾市政府

文 号:

沙政发〔2022〕108号

2022年以来,沙湾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实施方案》,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沙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22年沙湾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研究国家、自治区、沙湾市三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举措。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融入沙湾“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坚决落实《沙湾市委贯彻落实〈塔城地委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方案》《沙湾市委关于开展法治沙湾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任务分解方案》,科学谋划制定《沙湾市贯彻落实沙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全市30多个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情况开展实地督察。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纳入法治沙湾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召开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努力推进政风行风转变。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社会治理+司法调解”新模式,及时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和困难诉求。精心打造50余个引领全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301个单位创建为沙湾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并授牌,沙湾市顺利创建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务服务效能显著增强。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初步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管格局。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2022年度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年度清理增量文件476件,其中增量审查文件313件,对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信用塔城”平台,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行政监管等提供信用信息。持续推进放权强市,将新一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乡镇行政职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推进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建设,杜绝了不同审批层级事项差异造成的服务不畅问题。全市31家一体化平台应用单位发布政务服务事项589项,实现了“应上尽上”,可网办事项比例 98.47%。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双重审核”机制、六个必经程序以及“七统一”管理机制。四是严格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备案监督。五是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的规范行政性文件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六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水利、防疫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七是努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优化方式方法,加强调研论证和合法性审查。1年来共进行各类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10次。对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0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不予通过规范性文件2件。对涉及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法修订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建设,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及权责清单。积极开展了疫情防控、污染防治攻坚、遏制违法用地、治理欠薪行为等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市政府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市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断优化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认真做好执法证件的申领审查工作。全市有27个执法部门申领办理执法证件511个,同时严格审查申请人员身份,组织参加资格考试。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依法治市办举办专题培训班2次,邀请党校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五法”进行专题培训,参训人次达1400人次。通过培训树立了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素质。五是抽调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市监局、司法局6名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市30个行政执法单位2022年已办结的1103个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卷宗档案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逐一评查。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一是深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公共安全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唱黑脸、出重拳、除隐患,有力有序有效防范了各类灾害和事故,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制定《沙湾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先后检查点位3718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189份,发现问题隐患6298条,已完成整改5099条。三是加强应急演练,在高危行业、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分行业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53支,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40余场次。四是加大救援物资储备力度,及时采购更换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一座。五是强化自然灾害防范,申请中央专项资金88.4万元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已完成风险普查,正在开展成果评估。及时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85条,下发重点时段(节点)防灾减灾工作提示6期,提醒做好灾害预防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今年,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八)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加快形成。一是坚持复议为民,耐心、细致接待群众申诉,发挥好行政复议的内部监督、纠错功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作用。二转变办案理念。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探索创新受理前调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多种方式,强化行政纠纷源头化解。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工作中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衔接工作,互通工作信息,严格落实《塔城沙湾市检察分院塔城沙湾市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检察互相协调配合制度,积极做好行政执法监督,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有效,对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一站式办理”。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230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2022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5800余人次,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122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配合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提供法律帮助163人次,见证并签署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意见书163件。办理各类司法鉴定业务273件(其中:临床鉴定153件、交通事故鉴定28件、酒精检测92件)。接待、受理、办结人民调解680件(其中:窗口受理655件,接受法院移交诉前调解案件25件)。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办理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和市检察院提出的行政检察建议书。沙湾市人大共对《知识产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13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行了督察。25个单位接受审计监督,移送处理事项3件,提出审计建议47条,审计处理处罚金额35179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6833万元。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建设,构筑起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区域、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全社会信用征信体系,通过不断完善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信息配置,实现自治区、地区、沙湾市三级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和事项依据“三级四同”信息补录工作,杜绝了不同审批层级事项差异造成的服务不畅问题。二是全市31家一体化平台应用单位通过国家基本目录库和自治区特有目录库共计认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93项、发布政务服务事项589项,实现了“应上尽上”; 全市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都可以做到网上全程可办,目前可网办事项比例 99.31%。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

(一)主要做法

1.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力。一是强化党的思想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二是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尽责。三是坚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紧急围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入手,大力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2.坚持深化改革、守正创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力。一是坚持将改革思维和创新意识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改进政府治理方式作为方向目标,确保改革工作推到哪里,法治保障就跟到哪里。二是转变政府职能为主线,深化“无证明”改革,加快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做到许可事项应放尽放。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行策程序,减少决策“朝令夕改”,减轻决策执行成本。

3.坚持典型引路,带动示范,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服务力。高度重视基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创新经验,及时总结提炼,以典型引路,标杆推广,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不同领域开展差别化探索,多措并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法治督察”为抓手,打通“最后一公里”把乡镇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固本之策,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移、资源下倾,夯实基层基础。

4.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执行力。一是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准,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法治政府建设的“红利”。依法打击食药农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抓起,创新优化法律服务,从人民群众最烦忧的事情抓起,纵深推进诉源治理。二是坚持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方式。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和行政案件败诉率稳步下降。

5.坚持正面激励和反向倒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力。一是完善导向机制,把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用法治标杆引领选人用人导向。二是完善培养机制,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前学法等制度,将宪法列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加大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公职人员入职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常态化。三是完善管理机制。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实现“100%”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地方和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普法宣传形式单一,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不多,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面、知晓率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严格不规范,该公示的没有公示,该记录的没有记录,该法制审核的没有审核,逐利执法、简单执法仍有发生,执法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自由裁量标准不规范的问题,执法力量不足,执法频次不高,范围不广,力度不强,执法队伍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2023年工作思路: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统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公民法治观念的形成。加强法治机构议事协调机构队伍建设,为政府法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一是坚持将改革思维和创新意识贯穿于法治建设始终,把改进政府治理方式作为方向目标,确保改革工作推到哪里,法治保障就跟到哪里。二是严格落实《沙湾市委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工作分工方案》,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尽责。三是转变政府职能为主线,深化“无证明”改革,加快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做到许可事项应放尽放。四是坚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紧急围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入手,大力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双重审核”机制、六个必经程序以及“七统一”管理机制。二严格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备案监督,及时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的规范行政性文件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水暖、停车场、防疫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努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优化方式方法,加强调研论证和合法性审查。

3.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不经法治办审核,市政府领导不签发”的原则,坚持司法局法制办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三是继续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顾问报酬,成立以律师和法律专家为主要成员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各乡镇、各部门均需按要求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4.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素养,推动“法治进机关”工作落实,落实干部职工法规学习制度,坚持“逢九”法治培训,同时安排学法内容和“人人讲一课”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执法、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计划8月中旬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邀请法院、检察院、律师等专业人士就“行政五法”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能力,把好每一道行政执法程序关,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公开程序,依法、及时向社会主动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促进司法公正。同时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发挥作用,加强对系统内执法人员执法教育,不断增强规范执法能力,做到常提醒、常督促。四是严格程序。教育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强调执法质量,杜绝野蛮执法,贪图省事,逐利执法行为,发现不按法律法规规定执法行为,坚决落实好第一种形态要求,让执法人员做到警惕常在。五是科学执法。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周期内做到全覆盖,杜绝执法死角、灯下黑的问题产生。加大对全市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力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全覆盖式评查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能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力度,联合市纪委监委、检察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等违纪违法的执法行为严肃追责。

5.强化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督促法治建设的外部压力。一是提高监督部门地位和权力,增强监督部门的权威性。保证开展监督工作有威力有实效。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比如,公示制度、回避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等,从制度上保证公权力的规范运行。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等舆论工具依法进行监督,加强对基层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管理, 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四是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构。通过健全机构,加大纪检监察、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协调配合,加大沟通力度,努力提升监督人员素质,为基层法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6.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把牢社会综合治理这个抓手。党员干部要从日常指导做起,在实践中培养群众法治思维。采取各种方式,了解社情民意及群众诉求,与群众交流谈心,指导群众用法治思维考量问题,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积极做好群众心理疏导工作,化解群众矛盾,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二是善于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并形成合力。基层社会矛盾具有很强的随意性。要充分调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善于为群众把脉,敢于为群众担当,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群众诉求,积极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群众矛盾。三是努力提升党员干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党员干部要时刻心系群众,深刻领会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善于从“前”抓起、以防为“本”,从“底”抓起、以调为“堤”,从“小”抓起、以畅为“要”,在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夯实三级调解平台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上下真功夫,在提高民生保障、完善调解网络、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关心群众利益上出实招,把是否符合群众的意愿、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有利于我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群众的长远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尽力做到合法合理合民意。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大力推进“法治信访”,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引导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来。

7.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公民法治观念的形成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法治沙湾建设战略中来谋划、来推进,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市普治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开展普法责任制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组织座谈的方式,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中期督查。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体系,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推动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二是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开展沙湾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和考核细则。同时充分利用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村(居)法律顾问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引导基层群众在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三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利用“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加大普及力度。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法律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解应用能力,创新和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路子。四是深入调查研究。鼓励支持普法讲师团成员、基层普法志愿者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形成理论研究成果,为全市“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8.加强法机构议事协调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政府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加市、乡镇专业从事法治议事协调机构专业队伍编制,建设一支专业化法治议事协调队伍。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挖掘本市法治专门人才,实行法治人才队伍走出去外地学习培训,请进来专家教授授课培训实地指导的方式提高法治工作能力,为沙湾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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