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翠山义务植树劳动的通知
索引号: 77608152-2-30/2016-1129004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29日
主题词: 关于2016年秋季翠山义务植树劳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沙湾市政府 文    号: 沙政办〔2016〕147号
 

三道河子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驻县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保障体系,促进旅游休闲之都早日见到实效。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秋季、2016年春季植树造林进行回访,在翠山大环线(6-10公里)道路两侧、公益林5-1、5-4号地块开展义务植树劳动,并对Y005线道路两侧林木补植补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翠山大环线(6-18公里)道路两侧栽植苗木回访要求

各单位要对2015年秋季、2016年春季任务区内栽植苗木进行回访,挖出已死苗木并开挖树穴补植树苗,树穴规格40×40×40厘米,树苗不宜栽植过深。栽植树苗回填土时分层踩实,多余的土将树穴围成鱼鳞坑。要对所有苗木的鱼鳞坑、小埂子进行修整,每株苗木浇水50公斤,并对任务区内垃圾进行彻底清扫。各单位于10月22日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回访。

二、翠山大环线(6-10公里)道路两侧树苗栽植要求

(一)栽植时间:各单位10月19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在翠山大环线6公里处领取任务,10月20日完成植树造林。

(二)栽植要求:

1.按照翠山绿化总体规划,翠山大环线6-10公里处靠近道路两侧栽植红柳,株距2米。

2.各单位要先行对机械开挖的树穴进行清理,待浮土清除后方可栽植树苗。

3.树苗不宜栽植过深,回填土时要分层踩实,多余的土围成鱼鳞坑,便于浇水并保证水的聚集,确保苗木成活。

4.要对栽植树苗进行浇灌,确保浇透,保证苗木成活,浇树用水各单位自行解决。

5.各单位负责任务区内栽植树木的管护,一管三年。管护前两年每年4月-10月每半月浇一次水,第三年4月-10月每月浇一次水。管护期内每年6月-9月如遇极端高温天气每周浇一次水。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做好栽植苗木管护,如苗木死亡,自行购置苗木及时补植。

6.各单位在管护期内进行回访时要及时对任务区林床内的垃圾进行彻底清扫,保证干净整洁。

三、公益林5-1、5-4号地块栽植树苗要求

(一)栽植时间:各单位10月20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在翠山长安门处领取任务,10月21日完成植树造林。

(二)栽植要求:

1.各单位栽植苗木要严格进行打线作业,确保每行树苗成一条直线,呈三角形搭配。

2.栽植树苗土球面略低于地面约10厘米,回填土要分层踩实,栽植完后围成规格为80×80厘米鱼鳞坑,便于浇水、储水。

3.各单位对任务区内林床进行平整,并将垃圾彻底清扫干净。

四、Y005线补植补造树木要求

(一)补植时间:各单位10月20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在仓房沟变电站处领取任务,10月21日完成补植补造。

(二)栽植要求:

各单位要将任务区内有红油漆标记已死苗木挖出并开挖树穴补植新树苗,树穴规格为80×80×80厘米。栽植树苗不宜栽植过深,回填土时要分层踩实,并将多余土围成树盘,规格80×80×80厘米,便于浇水和雨水、雪融水聚集,保证苗木成活。同时要将林床、所有苗木的树盘、小埂子进行修整,每株苗木浇50公斤水,并对任务区内垃圾进行彻底清扫。

五.强化技术跟踪指导服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翠山已完成造林地块回访补植补造和新植树木,林业局负责统一采购树苗,保证数量并及时到位,并落实技术人员跟踪指导责任制,认真做好技术服务。由绩效办牵头,会同林业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回访和植树造林情况进行督查,对未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回访的单位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绩效考核。

附:1.翠山大环线(6-10公里)道路两侧植树造林任务分配表

2.Y005线道路两侧及公益林植树造林任务分配表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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