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湾县2017年翠湖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7608152-2-30/2017-0425004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5日
主题词: 关于印发《沙湾县2017年翠湖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沙湾市政府 文    号: 沙政办〔2017〕69号
 

三道河子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驻县各单位:

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上旅游休闲之都,全力推进翠山生态绿化工程,力争早日建成国内知名、全疆一流的生态休闲公园。经研究,决定在翠湖周边区域开展植树造林。现将《沙湾县2017年翠湖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造林绿化工作。

沙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沙湾县2017年翠湖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一、植树时间

各单位对照《沙湾县2017年翠湖区造林绿化任务分配表》,序号在1-41的单位,请于4月24日在翠湖领取任务,并于4月26日前完成任务;序号在42—85的单位,请于4月26日下午在翠湖领取任务,并于4月28日前完成植树任务。

二、翠湖施工区域、树种及栽植要求

(一)灌木绿化区。灌木绿化区位于公路东侧,在弧形栽植区内分别种植珍珠梅、榆叶梅、紫穗槐等灌木树种,栽植要求如下:

1、在已经回填土方的弧形栽植区内,开挖栽植穴,株行距为40×40㎝,灌木穴规格为20×20㎝,深度30㎝;

2、栽植苗木时要求每行要栽成一条直线,呈三角形搭配,栽植苗木时不得超出弧线边缘范围;

3、栽植填土时要随填土随踩实,栽植面略低于地面约5㎝,便于浇水、储水。并将多余的土进行平整;

4、灌木每株苗木浇水10公斤,水浇足浇透,确保苗木成活;

5、完工后,各单位将本区域内的垃圾统一收集并带回。

(二)乔木绿化区。乔木绿化区位于翠湖周边,在不同的园林景观弧形区域内,种植不同的树种,树种分别为火炬、山桃、金叶复叶槭、桑树、海棠、山丁子、紫叶稠李、山楂、苹果、沙枣、水曲柳、胡杨、大叶白蜡等13种苗木。具体栽植要求如下:

1、在已经开挖并回填土的区域,人工修出规格为0.8m×0.8m,深度为0.6米的树穴,整体呈三角形搭配。

2、乔木栽植时要求拉线作业,每行要栽成一条直线,整体呈三角形搭配。其中大叶白蜡株行距6×6m,其他乔木株行距为3×3m。

3、栽植填土时分层踩实,苗木土球面略低于地面约10㎝,修建圆形树盘,便于浇水。

4、栽植完后要将水浇透,浇水前要将填土分层踩实,以免出现侧漏,乔木每株浇水50公斤,保证苗木成活。

5、完工后,各单位将本区域内的垃圾统一收集并带回。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植树要求。翠湖工程是按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的,每个树种栽植区都有不同的景观弧形,栽植要求高,难度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作业,确保整体景观效果好。

(二)严格工作程序。林业局负责做好翠湖工程苗木分类发放和植树造林技术指导,质量验收工作。给予前期工序合格的单位发放领苗证,各单位凭领苗证领取苗木,工程完工后,经林业局验收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栽植,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重新栽植。

(三)加强监督检查。由绩效办牵头,组成督查小组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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