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牧场,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石河子老街管理处,小拐农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塔行发[2017]52号)文件,承接地区下放后县级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12项,暂不列入政府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对《沙湾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7版)》(沙政发﹝2017﹞35号)文件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此次地区下放后承接审批的事项,各部门要加强规范管理,认真做好调整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照《目录》和承接事项及时修改审批流程图,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对审批事项的审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使审批事项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不断强化配套改革和后续监管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附件:承接由地区下放县级政府部门实施和暂不列入政府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沙湾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0日
承接由地区下放县级政府部门实施和暂不列入政府
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一、承接由地区下放县级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2项)
(一)水利局(共1项)
1、名称:权限内实行河道内采砂的许可
(二)畜牧兽医局(共1项)
2、名称:权限内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沙、采石等作业的审批
(三)卫计委(共2项)
3、名称:权限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4、名称:权限内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年审
(四)规划局(共2项)
5、名称:权限内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6、名称:权限内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五)公安局(共2项)
7、名称:对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的审批
8、名称:对机动车登记许可
二、暂不列入政府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
县委编办
1、名称:权限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