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责任的通知
索引号: 77608152-2-30/2022-0622005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主题词: 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责任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沙湾市政府 文    号: 沙政办督字〔202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单位,驻市各单位,小拐农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切实推动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现就落实政务公开责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务公开重点

(一)政务公开基本清单

1.领导信息(部门职能、科级实职领导照片及分工联系电话、内设机构及职能),只报送最新调整后的现职人员,随职

务调整及时更新。

2.规范性文件、执行法规条例(提供多种版本的法规文件,包括word版本或PDF版本)、行政审批、行政执法。

3.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财政收支、固定资产投资、政府基金目录、国资国企、债务信息、防范金融风险、减费降税。

4.重大建设项目(项目报批、批准结果、招投标、项目变更、项目施工、监督监管、项目竣工)。

5.保障性住房(富民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房地产市场、市政服务(供暖、供水、供气等)、城市综合执法、人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6.国土空间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7.企业开办、质量监管。

8.安全生产、防灾救灾、事故通报。

9.公务员招考、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工资福利。

10.社会救助、低保信息、社会福利、办事服务。

11.涉农补贴(惠农政策)、土地确权、农产品价格、耕地保护。

12.林草惠民政策、草原生态保护、畜产品价格。

13.河(湖)长制。

14.每日天气、人影作业。

15.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

16.户籍管理(身份证办理、户政业务)。

17.公共文化服务。

18.医疗保障。

19.教育收费、重点工作,科技奖励、科学普及。

20.价格信息、涉企信息、发展规划、公共资源配置、投资核准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1.督查和审计、统计公报、月度经济数据、经济运行分析。

22.商务信息、优惠政策、消费市场运行、投资指南、投资环境、招商项目、生产情况、化解过剩产能。

23.公共交通。

24.税收管理(涉税公告、纳税服务、减税降费)。

25.“六稳”、“六保”“放管服”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组成部门

(二)政策解读

按照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对我市出台的各类公开发行类的方案、计划、清单、暂行办法、预案、要点等文件(重点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污染防治、基本民生保障等),在起草文件时,采取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样化解读方式同步起草该文件的政策解读(可参照附件2 ),待文件下发后,填报《沙湾市政府网站单位部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附件1),逐级审核签字后挂网公开。

责任单位:政府各组成部门

(三)处罚、强制结果公开

自治区第三方评估反馈处罚强制结果信息存在应公开未公开的现象。各执法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按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涉及本领域可公开的行政处罚、强制结果进行公开。填报《沙湾市政府网站单位部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逐级审核签字后挂网公开。

责任单位:审计局、统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司法局、商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草局、医保局、民政局、教科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宗局、卫健委、文旅局、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

按照自治区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依据、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便于查询。

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等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

对本市形成的重大决策草案及草案的意见征集过程和结果等要按程序报请公开,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政府各组成部门

(六)双随机一公开

按要求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要求,各职能单位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查结束后要按程序申请在政府网站公开。

责任单位:公安局、发改委、商工信局、教科局、卫健委、人社局、住建局等

(七)重点领域公开

一是按照《2022年政务公开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得分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明确的各项指标及评价对象,逐一公开,切实落实好公开责任。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组成部门

二是按照《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得分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对稳岗就业(职业资格目录、人事招录、就业政策、职业培训等)、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帮扶措施、贫困退出、项目实施情况)、养老服务、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污染防治、环境质量、环保督察、环境信访、环境影响评价、热点回应)、食品安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九个方面进行公开工作进行整改完善,整理相关公开资料后按程序报请公开。

责任单位:人社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科局、财政局等

(八)个性材料,事项涉及的单位提供

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疫情防控工作权威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疫苗接种。

乡村振兴:重要政策、工作进展。

食品安全领域政务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基本信息、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药品零售许可企业基本信息、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由县级组织的医疗器械抽检、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证信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处罚、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

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咨询方式。

就业领域政务公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就业信息发布、求职信息登记、岗位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养老领域政务公开: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机构投资指南、养老机构备案、养老服务扶持补贴、老年人补贴、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养老机构评估信息、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是国家、自治区、地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本通知及《沙湾市2022年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要求,逐一对照梳理落实,涉及本部门的所有公开内容不能有漏项、缺项,并按程序公开。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实时跟进政务公开,确保落实到位。照《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与得分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全面自查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坚决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公开任务。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政务公开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行动迟缓、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影响第三方评估和年度考核结果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纳入政务公开季度考核并按有关规定从严问责。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技术支持:0993-6059555  涉未成年人举报热线:0993-6059555 
[新ICP备10000792 ]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6542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422302000002号

您是第 访问本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