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单位,驻市各单位,小拐农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我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地区《关于建立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塔行办函〔2023〕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建立沙湾市社会科学普及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安排部署和地委、行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二)研究沙湾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制订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规划、计划;
(三)提出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沙湾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动员和组织社会支持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五)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条例》工作,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一)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等2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社科联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二)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社科联主要负责人、市委党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由市社科联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等。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部分联席会议成员或联络员参加的专题会议推进工作。
(二)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与议题相关的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列席,研究相关工作。
(三)成员单位根据《条例》,结合工作职能,落实本单位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所承担的各项任务。每年向联席会议报送本单位在职能领域内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情况。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备案;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齐新英 副市长
副召集人:哈里达 宣传部副部长
李开成 社科联主席
顾光一 党校常务副校长
成 员:穆合亚提 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赵春林 教科局党组书记
赵 博 网信办副主任
李红涛 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副主任
李春霞 发改委副主任
叶尔肯 司法局副局长
胡忠建 财政局副局长
鲁 慧 人社局社保中心书记、副主任
杨 茜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分局副局长
杨绪光 鹿角湾景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高泽勇 卫健委党组成员、计生协会秘书长
闫 坤 工会党组书记
闫 海 科协党组书记
肖宜霏 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张发军 文联主席
焦祖卿 融媒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禹新华 团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