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湾县2017年春季翠山植树造林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7608152-2-30/2017-0411009 公开目录: 公共资源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1日
主题词: 关于印发《沙湾县2017年春季翠山植树造林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沙湾市政府 文    号: 沙政办〔2017〕58号
 

关于印发《沙湾县2017年春季翠山植树造林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道河子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驻县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县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快翠山生态绿化建设,健全完善环县城生态保障体系,努力营造旅游休闲之都良好人居环境,建成翠山生态休闲公园。现将《沙湾县2017年春季翠山植树造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春季植树造林工作。

沙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沙湾县2017年春季翠山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一、植树时间

各单位于2017年4月10日下午在翠山领取任务,4月12日前必须完成任务。

二、实施区域、树种及规格

(一)翠山大峡谷0公里、大环线6-8公里造林施工方案。

翠山环线6-8公里处道路两侧长度各2000米,总长度4000米,在此区域自然沟内栽植红柳;大峡谷0公里处道路两侧,总长度5200米,其中大峡谷0公里处道路南侧长度2600米,大峡谷0公里处道路北侧长度2500米,在此区域自然沟内栽植红柳,具体施工要求如下:

1、本区域各单位全部栽植红柳苗;

2、因地制宜,根据自然沟的形状和走向,在自然沟内两侧分别栽植1-3行红柳,株行距为1×1米;

3、挖栽植穴的规格是40×40×40CM;

4、栽植完成后,修鱼鳞坑,以便于浇水和在后期收集雨水;

5、修鱼鳞坑完成后,进行人工浇水,要将水浇足浇透,保证苗木成活,浇水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待水渗干,在种植穴上覆一层细土,防止水分散失。

6、各单位任务完成后,将任务区内垃圾统一收集并带走。

(二)翠山大环线历年红柳栽植区回访方案。

由于春季气温回升,积雪融化冲蚀,往年各单位任务区的植树沟、小埂子、树穴有冲毁,现要求各单位对翠山大环线历年(2015年秋季、2016年春季、秋季)栽植的红柳区域进行回访,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对历年来栽植红柳的区域进行回访。将冲毁的植树沟、小埂子、树穴、鱼鳞坑修整好,便于浇水和后期存贮雨水。

2、对苗木进行灌水,将水浇足浇透,保证苗木有足够的水分,防止因气温回升失水抽干。

3、浇完水后,待水渗干,在种植穴上覆细土3-5厘米,防止土壤水分散失。

4、各单位务必在2017年4月12日前完成回访任务。

5、各单位将任务区内的垃圾打扫干净,收集带回。

(三)翠湖南区绿化带施工方案。

翠湖区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植树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对每株树苗进行修树盘,形成鱼鳞坑,便于收集雨水,栽植完成后要及时进行人工浇水,浇灌苗木用水由植树单位自行解决,确保苗木成活。

(二)严格栽植程序。林业局负责做好翠山大环线苗木的采购和翠山植树造林技术指导、质量把关等工作,给予前期工序验收合格的发放领苗证,各单位凭证按需领取苗木。工程经林业局验收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对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树木栽植,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栽植。林业局、绩效办要加强督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三)加强监督检查。由绩效办牵头,会同林业局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和管护不利的单位将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在年底绩效考核中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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