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湾县2017年春季翠山植树造林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道河子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驻县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县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快翠山生态绿化建设,健全完善环县城生态保障体系,努力营造旅游休闲之都良好人居环境,建成翠山生态休闲公园。现将《沙湾县2017年春季翠山植树造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春季植树造林工作。
沙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沙湾县2017年春季翠山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一、植树时间
各单位于2017年4月10日下午在翠山领取任务,4月12日前必须完成任务。
二、实施区域、树种及规格
(一)翠山大峡谷0公里、大环线6-8公里造林施工方案。
翠山环线6-8公里处道路两侧长度各2000米,总长度4000米,在此区域自然沟内栽植红柳;大峡谷0公里处道路两侧,总长度5200米,其中大峡谷0公里处道路南侧长度2600米,大峡谷0公里处道路北侧长度2500米,在此区域自然沟内栽植红柳,具体施工要求如下:
1、本区域各单位全部栽植红柳苗;
2、因地制宜,根据自然沟的形状和走向,在自然沟内两侧分别栽植1-3行红柳,株行距为1×1米;
3、挖栽植穴的规格是40×40×40CM;
4、栽植完成后,修鱼鳞坑,以便于浇水和在后期收集雨水;
5、修鱼鳞坑完成后,进行人工浇水,要将水浇足浇透,保证苗木成活,浇水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待水渗干,在种植穴上覆一层细土,防止水分散失。
6、各单位任务完成后,将任务区内垃圾统一收集并带走。
(二)翠山大环线历年红柳栽植区回访方案。
由于春季气温回升,积雪融化冲蚀,往年各单位任务区的植树沟、小埂子、树穴有冲毁,现要求各单位对翠山大环线历年(2015年秋季、2016年春季、秋季)栽植的红柳区域进行回访,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对历年来栽植红柳的区域进行回访。将冲毁的植树沟、小埂子、树穴、鱼鳞坑修整好,便于浇水和后期存贮雨水。
2、对苗木进行灌水,将水浇足浇透,保证苗木有足够的水分,防止因气温回升失水抽干。
3、浇完水后,待水渗干,在种植穴上覆细土3-5厘米,防止土壤水分散失。
4、各单位务必在2017年4月12日前完成回访任务。
5、各单位将任务区内的垃圾打扫干净,收集带回。
(三)翠湖南区绿化带施工方案。
翠湖区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植树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对每株树苗进行修树盘,形成鱼鳞坑,便于收集雨水,栽植完成后要及时进行人工浇水,浇灌苗木用水由植树单位自行解决,确保苗木成活。
(二)严格栽植程序。林业局负责做好翠山大环线苗木的采购和翠山植树造林技术指导、质量把关等工作,给予前期工序验收合格的发放领苗证,各单位凭证按需领取苗木。工程经林业局验收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对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树木栽植,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栽植。林业局、绩效办要加强督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三)加强监督检查。由绩效办牵头,会同林业局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和管护不利的单位将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在年底绩效考核中取消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