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领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沙湾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沙湾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地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俄合拉斯 市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 超 市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袁金鹏 政府办主任
刘长兴 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王金海 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
张新忠 人社局局长
席金军 司法局局长
李 坚 发改委主任
闫 海 商工信局局长
仝善鹏 市委办副主任、改革办专职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金海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