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牧场,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驻县各单位:
根据沙党干字〔2016〕116号文件精神,并经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程军同志任县侨联主席(外侨办主任),免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母祥明同志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孔祥民同志任供排水公司经理;
刘钦同志任司法局主任科员;
赛博拉提·铁木尔别克同志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姜爱斌同志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政府信息督查科科长职务;
黄丽同志任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永飞同志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建国同志任沙湾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敬鑫同志任牛圈子牧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毕国华同志任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所长职务;
路勇同志任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免去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子纲同志任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所长,免去公安局西戈壁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伟同志任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建评同志任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所长,免去公安局大泉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轩同志任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卢德佳同志任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沙湾县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军同志任公安局四道河子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德宏同志任公安局柳毛湾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明同志任公安局商户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宋剑同志任公安局大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晓鑫同志任公安局西戈壁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孙玉同志沙湾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