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良种场,政府各委办局,驻市各单位,小拐农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决定成立沙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沙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王 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魏东军 副市长
成 员:施江平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道强 水利局局长
袁金鹏 政府办公室主任
达吾列提拜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卡玛里汉 组织部副部长
窦 龙 宣传部副部长
夏力哈尔 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刘 俊 政法委副书记
蒋爱杰 编委办主任
代洪涛 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穆 勇 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思裕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 坚 发改委主任
徐德亮 住建局局长
高西京 民政局局长
葛振龙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新忠 人社局局长
闫 海 商工信局局长
王洪斌 交通运输局局长
席金军 司法局局长
卢梦宁 自然资源局局长
唐新涛 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 琴 教科局局长
丁志毅 文旅局局长
蒋 涛 卫健委主任
也尔肯 林草局局长
王立军 统计局局长
姚韩斌 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局长
陈俊涛 财政局副局长
卢德佳 公安局副局长
孙福梅 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井立军 气象局局长
龚 磊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沙湾分局局长
徐景乾 团委副书记
殷建利 邮政公司总经理
郑国丽 银保监局驻沙湾办事处负责人
李 健 供销社主任
刘 鑫 电信公司经理
王 合 联通公司经理
于 梅 移动公司经理
陈 伟 人民医院院长
翟俊峰 供电公司经理
二、主要职责
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执行国家、自治区以及地区消防安全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安排部署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进行约谈督办。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思裕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工作的安排部署,定期分析和通报火灾形势,针对消防工作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调研督查和年度考评,督促指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开展消防工作,承办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