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迎新春·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77608152-2-30/2020-0108011 公开目录: 社会服务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8日
主题词: 关于开展“迎新春·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沙湾市政府 文    号: 沙政办〔2020〕2号
 

关于开展“迎新春·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牧场,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驻县各单位,小拐农业开发区管委会: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让各族群众过一个卫生、文明、健康、祥和的节日,决定开展“迎新春·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月10日-2月28日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县直党工委进社区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完善每周五卫生大扫除、每月末党工委进社区、每季末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春节前定于1月10日、1月17日下午,春节期间定于2月6日下午,开展县直党工委3次进社区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重点集中力量整治、清除卫生死角、三不管地段及无人管理小区的垃圾杂物及积雪、积冰。三道河子镇要认真排查辖区需清理的卫生死角和路段,及时与各单位联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积极动员、组织居民共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任务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个体工商户要充分认识开展“迎新春·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给广大沙湾百姓创造干净、整洁、优美、舒心的节日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各部门(单位)要全力以赴做好活动组织动员,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行动起来,务必在1月15日前完成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

1.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对本单位室内外及责任区卫生进行彻底打扫,做到责任路段、责任划分区和门前三包区无小广告,路面清洁、无漏段、无残雪(冰);林带积雪要平整,平整后不可高出路沿石,超出林带承载量的积雪需组织运出城区,统一倾倒至指定地点(原老妈厨房南边翠玉路砂石料坑内)。严禁杜绝私自将积雪倾倒至背街巷道及偏远地方,三道河子镇各社区将对积雪私自乱倒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城建大队将依照城市管理办法对私自乱倒积雪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相关部门主要任务: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15个职能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沙湾县城区冬季清雪工作的通知》(沙政办〔2019〕81号)文件精神,在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同时,要按照管行业的相关要求及时督促下属单位、服务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对“三包”区残雪(冰)、垃圾、小广告等进行彻底清理打扫,其中,住建局要督促城区各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内及小区门前责任范围内的积雪、垃圾等清理工作。

3.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主要任务: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做好园区残雪、垃圾等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乡镇(场)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沙湾县城区冬季清雪工作的通知》(沙政办〔2019〕81号)文件中的清雪工作标准,在做好乡镇政府驻地主要街道、广场、市场、沿街“三包”区积雪清扫、垃圾清理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指导督促各村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积雪清扫工作,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访惠聚”工作队及村(居)民志愿者模范作用,广泛动员,实现全民参与,确保村队内各条巷道干净整洁,营造出良好的节日氛围。

4.积极动员各类志愿服务力量。广泛动员各类志愿者参与“迎新春·清洁家园”志愿服务,团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返乡大学生、妇联要组织巾帼志愿者、教科局要组织师生志愿者、各乡镇(场)要组织村(居)民志愿者共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开展好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作为落实总目标的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落实责任,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经常抓、反复抓,继续开展每周五卫生大扫除、每月末党(工)委进社区、每季末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三道河子镇、爱卫办等部门要在1月18日前联合对各部门(单位)开展“迎新春·清洁家园”志愿服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城区各网格要加强日常巡查;县政府将适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活动开展不利、影响城乡整体环境卫生的单位、乡镇(场),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三)强化氛围营造。文旅局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营造人人参与“迎新春·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氛围;各乡镇(场)要利用村队大喇叭、“访惠聚”工作队进村入户动员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在全县形成“维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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