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驻市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函》及地区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质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参考)》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时间节点,编发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沙湾市贯彻落实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沙政办函〔2022〕43号)的主要情况,纳入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附件编制说明,将《沙湾市XXX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纸制版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于2023年1月30日12:00前报政府办316室(电子版用光盘拷贝),并在沙湾市政府网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