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应急罚〔2023〕11号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号
(沙)应急罚〔2023〕11号
处罚名称
新疆稼兴隆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号粉碎机、包装机皮带无防护设施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新疆稼兴隆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1 号粉碎机、包装机皮带无防护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43.5.1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疆稼兴隆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2237516859954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民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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