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旅游休闲沙湾网
 首页  走进沙湾  政务动态  市域发展  政务服务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乡镇街道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务五公开>>执行公开>>正文
关于沙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2-21 19:03:14 来源:沙湾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征地过程中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应当按照各地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计算,各地政府应当至少每三年依法对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或重新公布。沙湾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关于实行沙湾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沙政办〔2020〕67号),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已满三年。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确保征地补偿标准平稳运行,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经报请沙湾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继续按照《关于实行沙湾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沙政办〔2020〕67号)要求执行,现对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重新公布。

附件:1、关于同意执行《沙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沙政函〔2024〕52号)

2、《关于实行沙湾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沙政办〔2020〕67号)

附件【附件2:《关于实行沙湾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同意执行《沙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技术支持:0993-6059555  涉未成年人举报热线:0993-6059555 
[新ICP备10000792 ]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6542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422302000002号

您是第 访问本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