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准确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情况,科学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据《2024年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方案》(塔地农业农村字〔2024〕27号)文件精神,第一季度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对辖区内生产主体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主要对辖区内生产基地和保鲜库进行抽样。样品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789-2004规定抽样,检测方法依据《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测定》NY/T761-2008标准,检测结果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标准进行判定,共抽检生产基地和保鲜库蔬菜、水果和食用菌产品13批次,其中:蔬菜产品8批次、水果产品1批次、食用菌产品4批次。所检结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的规定。
现将第一季度监测结果予以公告,监测结果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93-6017302
特此公告。
附件:沙湾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