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塔地发改投资〔2023〕139号),下达沙湾市以工代赈资金787万元,分解项目3个,涉及四道河子、安集海两个乡镇,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沙湾市四道河子镇常胜西村畜牧养殖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沙湾市四道河子镇常胜西村。
2.建设内容:新建养殖小区1座,主要建设圈舍6间,干草料库1座,半地下式青贮池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3.规模及资金来源:300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衔接资金)。
4.实施期限:2024年4月-9月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沙湾市四道河子镇人民政府、镇党委书记李鸿
6.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中带动本地群众就业,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20%。
二、沙湾市四道河子镇河滩村畜牧养殖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沙湾市四道河子镇河滩村。
2.建设内容:新建12个圈舍共计2700平方米,青贮池5个共计600立方米,以及配套设施。
3.规模及资金来源:147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衔接资金)。
4.实施期限:2024年4月-9月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沙湾市四道河子镇人民政府、镇党委书记李鸿
6.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中带动本地群众就业,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20%。
三、沙湾市安集海镇安集海村王家渠村边坡硬化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沙湾市安集海镇安集海村、王家渠村。
2.建设内容:新建现状灌溉渠两侧混凝土硬化34000平方米,其中安集海村新建渠道顶-民房建筑旁硬化17000平方米;王家渠村新建渠道顶-民房建筑旁硬化4000平方米,新建渠道顶-道路旁硬化13000平方米。
3.规模及资金来源:340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衔接资金)。
4.实施期限:2024年5月-8月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沙湾市安集海镇人民政府、镇党委书记夏远冰
6.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中带动本地群众就业,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20%。
监督电话:12317(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监督举报电话:0993-6011601
联系人:钱永刚
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