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应急罚〔2023〕15号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号
(沙)应急罚〔2023〕15号
处罚名称
沙湾创远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沙湾创远加油站2023年1月1日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员杜向东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 14.5.6 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沙湾创远加油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223MA77DX269T
法定代表人姓名
白玉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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