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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 2024-04-01 12:47:16 来源:自然资源局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奎屯路12号团结广场东侧

联系人:文光辉 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方式:0993-6011042

一、沙湾市自然资源局职能

第一条根据塔城地委、行署批准的《沙湾市机构改革方案》(塔地党办字[2019]7号)和沙湾市委办公室、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沙湾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沙党办发[2019]1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沙湾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测绘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组织参与市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等政府规章起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管理、上报、动态监测和实时更新。指导乡镇(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指导监督乡镇(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落实自治区、地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转用和征收征用的报批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勘查工作。执行自治区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组织编制市辖区权限内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实施;管理市辖区地质勘查项目、地质勘查资质和地质勘查行业,调处市辖区地质勘查权属争议和纠纷;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市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组织编制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协调和监督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负责市辖区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市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五)统一管理和协调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妤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公地点

沙湾市奎屯路12号自然资源局

四、联系电话

0993-601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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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单位:中共沙湾市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沙湾市信息化中心 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市政府科技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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