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抽取重点监管对象2家,一般监管对象4家,现将具体信息公开如下:
1、公开内容: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及抽查人员情况。(详见表1和表2)
2、公开时间: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
表1
2024年1月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
序号 |
检查地区 |
检查对象名称 |
检查对象类型 |
检查事项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塔城地区沙湾市 |
沙湾县城市生活垃圾“LJ”五化综合处理厂 |
一般监管对象 |
对造成固体污染环境事故的情况检查 |
2024-01-09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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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塔城地区沙湾市 |
新疆昊通钢结构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对象 |
对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等行为进行检查 |
2024-01-19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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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塔城地区沙湾市 |
沙湾县雄峰养殖专业合作社 |
一般监管对象 |
对从事畜禽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情况检查 |
2024-01-09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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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塔城地区沙湾市 |
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监管对象 |
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进行检查 |
2024-01-23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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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塔城地区沙湾市 |
沙湾县泰昌彩钢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对象 |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现场检查 |
2024-01-18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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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塔城地区沙湾市 |
沙湾市合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监管对象 |
对该企业双随机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
2024-01-09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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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检查对象类型: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
2.检查事项:依据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
3.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发现问题,但是属于其他部门监管,需要移送或通报。
表2
2024年1月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生态环境执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员信息公开表
序号 |
检查人员 |
所在单位 |
科室 |
职务 |
执法证号 |
检查时间 |
1 |
戴晓红 |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 |
综合行政执法室 |
四级主任科员 |
31130015050 |
2024年1月1日-1月31日 |
2 |
刘威 |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 |
综合行政执法室 |
四级主任科员 |
31130015045 |
2024年1月1日-1月31日 |
3 |
斯坎达尔·买买提江 |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 |
综合行政执法室 |
四级主任科员 |
31130015049 |
2024年1月1日-1月31日 |